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心电监护仪等项目采购公告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就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心电监护仪、新生儿辐射抢救台、黄疸测定仪
FYCGZX2021-018Y
二、 采购项目说明: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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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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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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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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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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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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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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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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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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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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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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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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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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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辐射抢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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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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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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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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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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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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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疸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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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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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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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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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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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
A、报价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能追溯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B、具有报价产品原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及其技术参数特点;
C、行业性资格文件,如医疗器械经营单位须具: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案表复印件(须提供能追溯到生产企业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企业需提交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资质证书,如: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或制造认可表的须一并提供);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件;
D、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证明文件。
(以上资质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至采购中心)
四、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18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工作日08:00-11:00,14:00-16:00)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中心(行政楼609)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资质文件审核无误后发送电子文档
其他有关事项:
1、投标人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在2021年5月1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联系人提出;采购人将于2021年5月20日14:00在无锡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对投标人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
2、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在评审时间交至无锡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八楼招标洽谈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5月27日8:00始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8:30止 (过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开标现场
投标文件接收人:蒋老师、战老师
六、评审有关信息:
评审时间:2021年5月27日8:30
评审地点:无锡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八楼招标洽谈室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 蒋老师、战老师
联系电话: 0510-81910719
联系地址:无锡市槐树巷48号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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