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经公示,我单位现根据参加综合考核测评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与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如下拟录用人员:
徐 兰 丁 洁
请上述人员在2009年12月14日上午8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多功能厅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人事科 82725094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