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因工作需要,无锡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工勤人员1名;
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 热爱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户籍不限。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无锡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708)
联系电话:0510-81910016、0510-81910015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请提供 (1)报名表(1寸彩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提供单位出具工作证明(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3.缴费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考试报名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
2.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将根据各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确定,具体方法及时间地点将在考核公告中进行具体说明。请关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四、体检及考察
1.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
五、公示及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1910018
附件1:无锡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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